广东工商职业技术大学实验(训)教学评估办法
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要逐步建立高等学校实验(训)室的评估制度的要求,参照高等学校基础课教学实验(训)室评估办法和高等学校基础课实验(训)室评估表,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估目的
(一)通过实验(训)教学评估,客观地衡量我院实验(训)教学的整体实力、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找出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对策与措施,不断条我院实验(训)教学质量;
(二)通过实验(训)教学评估,强化实验(训)教学管理意识和质量意识,推动实验(训)教学改革,完善实验(训)教学质量管理监控体系,逐步使我院的实验(训)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
二、评估对象、内容
(一)评估对象。本科专业所开设的课程实验(训)或独立开设的实验(训)课程(以课程为单位);
(二)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影响实验(训)教学内容和质量的基本要素。详见《实验(训)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
(三)实验(训)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构成。
实验(训)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1、教学文件及内容(20分) | 1.1教学文件(10分) 1.2实验(训)开出率(5分) 1.3实验(训)室项目更新率及提高性实验(训)室比例(5分) |
2、师资队伍(12分) | 2.1实验(训)室主任(4分) 2.2实验(训)人员及结构(4分) 2.3实验(训)教学研究及教改(4分) |
3、仪器设备(12分) | 3.1仪器设备管理(4分) 3.2精密仪器大学设备管理(4分) 3.3低值耐用品管理(4分) |
4、教学过程(18分) | 4.1实验(训)指导(13分) 4.2成绩评定(5分) |
5、教学效果(20分) | 5.1学生操作水平及条件(10分) 5.2成绩结果分析(5分) 5.3学生反映(5分) |
6、环境与安全(10分) | 6.1设施与环境(5分) 6.2安全措施(5分) |
7、实验(训)管理(8分) | 7.1规章制度(4分) 7.2记录保存(4分) |
三、评估组织领导
成立学院实验(训)教学质量评估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实训中心负责全院实验(训)教学质量评估组织工作。
四、评估程序和方法
(一)各实验(训)室根据实验(训)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要求进行自评,并提交书面自评报告。自评报告的基本内容包括:实验(训)教学开展的基本情况、自评得分情况、加强和改进实验(训)教学工作的建议等;
(二)各实验(训)教学质量评估小组或指定的相关组织在各实验(训)室自评报告的基础上,对本单位所属实验(训)课程进行初评后,将评估结果上报实训中心,并做好接受校实验(训)教学质量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实训中心组织校实验(训)教学质量评估专家组对全院实验(训)教学进行评估,并向学院实验(训)教学质量评估领导小组汇报评估结果,提出整改意见;
(四)结合期中教学检查,各课程实验(训)或实验(训)课程应每学期完成一次实验(训)教学质量评估的自评工作,学院每学年进行一次实验(训)教学质量评估,使实验(训)教学评估形成制度化。
五、评估结果
(一)评估结果M分为四个等级,具体标准如下:
优:90≤M≤100;
良:80≤M<90; 合格:60≤M<80; 不合格:M<60。
(二)评估结论将直接影响课程建设和所在实验(训)室的建设,学院也将对评估结果优秀的课程及参加者给予适当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