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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商职业技术大学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 2020.04.06
  • 实践教学

一、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管理

(一)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是学院教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入开展校企合作,解决学生校外实习和学生就业的重要途径。作为我院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应符合下列条件:

1.有合法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2.该企业在行业属中等规模以上。

3.能够提供与我院专业对口的岗位群,能接受我院学生顶岗实习、毕业实习,以及安排部分专业教师、实训指导教师挂职锻炼。

4.能够提供更多的校企合作空间(如科研、社会服务项目等)。

其中13项为必备条件,第4项为可选条件。

(二)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开发是我院学生实习、毕业生就业和校企合作工作的重要内容,由教务处(校企合作办公室)负责统筹全院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管理。各系是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开发与管理工作的责任单位,各职能部门均有责任参与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开发工作,做到互通信息、分头负责。学院鼓励各系开发“实习——就业”一体化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促进就业率的提高。

(三)各系根据专业建设和学生实习的需要制定年度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开发计划,能够满足学生实习的需求,并保证每年有所增加,保证每个专业有23个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开发和管理将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四)各系应加强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管理,每个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应明确校内联络人(教研室主任或学生实习指导教师)。定期与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沟通和交流,保证每个校外实践教学基地都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五)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协议由各系负责组织签署,校企由学院主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实践教学基地协议签署完成后,交教务处(校企合作办公室)归类存档。

(六)协议书有效期一般为35年。协议书一式四份,双方各两份。学院一份由教务处(校企合作办公室)存档,一份由学院办公室存档。各系留复印件存档。

(七)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授牌活动由校企合作办公室协助各系联系,校企合作办公室组织实施。各系按照规定,提前一周向教务处(校企合作办公室)申请。教务处(校企合作办公室)负责“广东工商职业学院实践教学基地”牌匾的制作、发放、统计工作。

(八)由教务处(校企合作办公室)对各系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进行评估,评估办法另定。

(九)组织校外实践教学活动的要求,按照《广东工商职业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执行。

二、校内实训(验)室建设管理

实训室是学生实操训练,训练学生职业技能、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场所。肩负高职教育的重要使命,是办好高职教育的基础。

(一)实验(训)室建设的指导思想

1.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确保实现学院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三大职能。

2.按本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根据学科、专业发展方向制订近期和长远的建设计划,并根据本校的人力、物力、财力情况统筹安排,分阶段、有重点地分期分批实施。

3.以学科、专业为龙头,以职业岗位群为基础,按照统筹规划、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资源共享、注重效益、持续建设的原则开展建设。努力建成校企合作、资源共享,集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服务功能於一体的高水平实践教学场地。

4.按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提供学生足够的实践条件。要紧扣基本技能训练基础性和专业技能训练综合性的特点,培养学生扎实的职业基本技能功底和娴熟的专业技能应用能力。

5.体现职业教育开放性的特点,把实验(训)室建设与企业合作、社会服务结合起来,努力建成有真实职业氛围的实践场所。有条件的实验(训)室应建成校内生产性、经营性实训基地。

(二)实验(训)室建设基本要求

1.应根据学科、专业需要和本室的功能建立专业群实验、实训平台,可参照国家或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标准,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分步建设。

2.应考虑职业技能考证对考证点实践条件的要求逐步完善,努力在本校有条件的专业设立相应的职业技能考证点。

3.应争取企业的参与,进行校企合作,力求仿真职业岗位工作过程,建立校内生产性、经营性实训基地。

4.应满足开放式实践教学的要求,努力把实验(训)室建成大学生素质拓展的平台。有条件的实验(训)室应提供职业技能竞赛训练平台和承担社会服务的职能。

5.受条件限制的实验(训)项目,可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虚拟实验实训、虚拟工艺、虚拟车间直至虚拟企业。

6.要讲究投资效益,充分发挥实验(训)室及仪器设备的作用。凡年使用率在30000人时以下的实验(训)室一般不宜建设;凡年使用率在2000人时以下、价值3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一般不宜购置。购置仪器设备时应注重成组配套,关注资源共享,以迅速形成实验、实训能力。

7.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防止发生环境污染等事故。

 

<!--[if !vml]--><!--[endif]-->(三)实验(训)室建设程序

<!--[endif]--><!--[if !mso]--> <!--[endif]-->院、系(部)、教研室拟定实验(训)项目建设计划<!--[if !mso]--><!--[endif]--><!--[if !mso & !vml]--> <!--[endif]--><!--[if !vml]-->

<!--[if !vml]--> <!--[endif]-->

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中心)

终止申报

设备购置审批小组和分管院领导审批

不同意

不同意

按本校《建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修改

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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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由分管院长牵头,学院统一规划、建设全院的实验(训)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中心)作为学院实践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院实践教学的规划和统筹建设。

2. 实验(训)室建设规划和新建实验(训)室,须经校内外专家充分论证。实验(训)室建设规划由学院董事会审批,新建实验(训)室由校务管理委员会审批。

3. 各系(部)根据学院的总体规划和本系(部)所辖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学科发展方向制定本部门下属实验(训)室的项目建设计划,报学院审批后实施。每学年末按上图流程申报下一学年的项目建设计划。

4. 对于建设资金在5万元以下的实验(训)室建设项目,填报本校《建设投资项目申报表》(附件1);建设资金在5万元以上的实验(训)室建设项目,填报本校《实训(验)室建设项目认证书》(附件2)。

5. 实验(训)室的调整及撤消必须经学院正式审批。其程序是:由该实验(训)室的责任系(部)提出申请,经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中心)、校资产管理委员会和资产处讨论同意,报学院批准后实施。

(四)凡因未经周密计划、充分论证而建的实验(训)室及建设项目,建成后因使用率低而造成损失,应追究当事人和所属单位领导的责任。

(五)本办法自201691日起执行。由教务处(实践教学理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1. 建设投资项目申报表

2. 实训(验)室建设项目认证书

 

 

 

 

 

 

 

 

 

 

附件1

建设投资项目申报表

申报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申报时间:

项目建设内容

需购置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小计

主要设备

 

 

 

 

 

 

 

 

 

 

 

 

 

 

 

配套设施

 

 

 

 

 

 

 

 

 

 

 

 

 

 

 

相关耗材

 

 

 

 

 

 

 

 

 

 

 

 

 

 

 

总金额:

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投入建成后使用效率

 

计划建设时间

 

备注

 

申报单位负责人确认:               (签章)

 

 

 

 

 

 

 

 

 

附件2

 

编号---:  ______  _____

 

广东工商职业技术大学

 

实训(验)室建设项目论证书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写日期:________________

 

 

 

     

1.凡由学院教学经费(包括专项资金)投入在1万元以上的实训(验)室建设项目,在新建、扩建、改建前必须填写本项目论证书。

2.项目论证书是项目建设的依据,是计划投资建设的前提,也是检查和验收的依据,填报单位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填写。

3.本项目论证书的填写一律打印,一式三份。

4.如表中填项位置不够,可另加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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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主管负责人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项目执行人

 

联系电话

 

项目类型

1基础教学□ 2技术基础教学□ 3专业教学□  4社会服务□  其它□

项目属性

1新建□   2改建□    3扩建□   4改造设备□   5其它□

项目申请理由(含建设依据、适用专业等):

 

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目标(或预计达到的目标):

 

本项目建设与改革的特色(含利用率及效益分析等):

 

项目组织实施条件(含前期准备):

 

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包括分年度建设计划及相应配套经费):

<!--[if !vml]--><!--[endif]-->预计总经费:         (万元)

 

建设项目负责人及人员分工:

 

 

现有设备:(新建项目可不填)

设备名称

主要技

术指标

数量

单价

(万元)

金额

(万元)

生产厂家

 

 

 

 

 

 

 

 

 

 

 

 

 

 

 

 

 

 

 

 

 

 

 

 

 

 

 

 

 

 

 

 

 

 

 

合计

 

 

 

 

 

 

 

拟购设备:

设备名称

主要技

术指标

数量

单价

(万元)

金额

(万元)

推荐生产厂家

 

 

 

 

 

 

 

 

 

 

 

 

 

 

 

 

 

 

 

 

 

合计

 

 

 

 

 

 











 

系(部)审核意见: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名:

                                                              

学院专家组评审意见:

 

 

                                         负责人签名:

                                                               

物资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名:

                                                       

学院审批意见:

 

 

 

              签名:

                                                        

 

三、院级重点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管理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按照“高水平、高效益、有特色、现代化”的要求,建设一批校级重点实习实训基地,推动学院实践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

(二)建设目标

“十三五”期间,学院分批建成6个左右基础条件较好、体现办学优势和具有明显特色的实习实训基地,带动学院整体水平的提高。

(三)申报条件

1.实习实训基地的相关专业符合当地产业发展需要,且与相关的行业、企业等建立了长期稳定的紧密型合作关系,面向社会开展各类培训、鉴定与服务,有一定规模的技能培训。

2.具备一定的实训基地建设基础,能带动和辐射若干专业,能基本满足相关专业实践教学和学生实训、实习的需要。

3.实习实训基地的相关专业定位准确,发展前景广阔,专业建设特色鲜明,具备资源共享与可持续发展的条件。

4.实习实训基地的相关专业具备一定的在校生规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较高,相关专业有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的“双师型”专业教师梯队。

(四)建设要求

1.要建设本实习实训基地的网站,并上传完整、详实的相关资料。

2.重点实习实训基地依托专业建设,专业设置贴近市场,坚持系列产品驱动的人才培养模式,主体专业具有明显的办学特色和办学优势,常规管理规范。

3.形成面向企业的实习实训体系。根据企业对职业岗位和职业能力的要求,制订学生实习实训课程标准,明确教学目标、教学计划、教学环节和教学方法,提高实习实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形成水平较高、容量较大、条件配套的硬件环境。实习实训设施设备达到企业现场设备中等以上水平,按照专业人才培训方案要求,设施设备项目达标率和实习实训项目开出率100%,同一项目能够同时满足50人以上实习实训。

5.形成资源共享、学院内辐射的服务功能。服务于学院整体的实践教学,实行资源共享、共用,服务于学院各类社会培训,为学院实习实训项目建设、管理和师资培训提供指导和服务。

(五)申报与管理办法

1.校级重点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工作在分管院长的指导下,由教务处负责制定方案、组织申报、评审。

2.学院成立重点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评估专家组,负责重点实习实训基地的各项评审工作。

3.重点实习实训基地实行立项管理,被立项为院级重点实习实训基地的实习实训基地优先推荐参加省级、国家级重点实习实训基地的申报。

4.申报与评审

1)每年学院组织一次院级重点实习实训基地的申报、评审和评估。

2)院级重点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遵循自愿申报原则,申报时需提交《广东工商职业学院校级重点实习实训基地立项申请书》(见附件)一式三份。根据本方案中建设要求所规定的内容,分项明确建设目标、措施和建设经费,建设周期不超过3年。

3)学院组织专家对重点实习实训基地立项进行评审,由学院发文确认,对项目建设情况每年进行一次评估。

4)重点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期满后,学院组织专家根据本方案中建设要求的标准进行评估验收,评估合格的授予“广东工商职业学院校级重点实习实训基地”称号。

院级重点实习实训基地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复评1次。

5.学院政策支持

1)被立项为院级重点的实习实训基地,学院给予设备投入和人员编制的优先支持。凡未按建设规划完成年度建设项目的,学院将终止划拨资助经费,取消重点实习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资金。

2)获得院级重点实习实训基地称号的专业,在复评中办学水平明显下降的,取消院级重点实习实训基地称号。

(六)其他

1.本方案自201691开始实施,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2.本方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