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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商职业技术大学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 2020.04.06
  • 实践教学

为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更好地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质量,我院在全院范围内开展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工作。在我院已有的实践基地中,遴选出若干具备一定建设基础、实践效果好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作为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对其经过一定时间的建设达到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的相关标准,学校授予该基地为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将为全面推进我院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规范实践教学基地的管理运行起到示范性作用。 

具体办法如下: 

一、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的立项 

由教务处组织在全院的校外实践基地中遴选若干个已有一定建设基础、实践效果好的基地,经专家评审,确立为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 

(一)立项条件 

1、申报立项建设的基地须有一定的建设基础,较好地开展了实践教学,实践教学内容充实,教学目的明确,基础材料齐全,过程管理严格,教学效果良好。 

2、申报材料 

1)《广东工商职业学院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立项申报书》。 

 2)基地合作协议。 

 3)实习工作文档及清单。主要有实习计划、指导教师对学生实习的指导记录、实习期间的各种会议记录、学生的实习报告或实习心得、实习结束后的工作总结、实习工作中的影像资料等。影像资料只提交电子版,指导教师的指导记录及学生的实习报告或实习心得只提交有代表性的一部分即可,其余的留在系部备查。 

3、时间安排 

每年的11月,教务处组织立项申报。 

4、每年的12月由教务处组织校内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如有必要,将组织专家到基地进行现场考察。 

5、对批准立项者发布项目批准书。 

二、项目建设期限、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 

(一)建设期限

建设期限为1年,自每期确定立项起,至一年后结项止。 

(二)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 

示范性实践教学建设基地对学院其他实践基地的建设与管理运行须起积极、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须按照以下标准完成相应建设内容: 

1、示范性实践教学建设基地具备两年以上长效签约、挂牌,并具备能够安全、切实地保障实践教学各项需要的专项管理规章制度、管理机制和管理人员、实践场所和设施。 

2、示范性实践教学建设基地的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具备高素质、高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关行业内高级职务,指导教师的配备与教学计划能够配套,指导教师能够很好地完成建设期内的各项实践教学任务,师资建设能够满足今后的长期、有效的实践教学需要。 

3、示范性实践教学建设基地的实践教学内容充实、具体,与基地建设实际情况相配套,教学目的明确,各项实践计划、实践项目设置和实施能够体现所属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和特色,满足学校的各类教学实践的需要,实践过程管理严格、规范,实践成效显著,校内示范作用及社会效益很好。 

4、示范性实践教学建设基地的各项实践教学实施过程须具备:具体到每次实践教学内容的工作计划,指导教师对学生实践教学的指导记录,实践教学实施期间的会议记录,学生的实践日志、实践报告或心得,实践合作单位对实施的实践教学的鉴定(意见),各项教学计划实施结束后的工作总结,实践教学工作中的影像资料或成果汇编。 

5、示范性实践教学建设基地在建设期内开发出若干能够长期有效实施的综合性、设计性的实践教学项目,以满足建设期内及以后的专业综合实践教学的需要,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6、示范性实践教学建设基地的实践场所和设施能充分满足正常的实践教学需要,可接受教学安排中规定的学生人数,教学仪器、材料、设备齐全,应用状况良好,有能够适应学生消费水平的固定食住地点,具备良好的卫生、安全条件,具有明确的管理规定,建设期内未发生过任何安全事故。 

7、示范性实践教学建设基地能够承担面向全院的各类示范实习、示范性实践教学工作。 

三、建设经费的投入和使用 

(一)项目数量 

每期建设3~6个示范性实践教学建设基地。 

(二)经费投入和使用 

1、来源:在我院的教学经费中作专项经费划拨,由教务处进行统筹管理使用。 

2、经费投入:每期对每个示范性实践教学建设基地投入项目经费3万元。 

3、经费使用:由教务处统筹管理示范性实践教学建设项目经费的使用。为奖励建设情况良好、效果突出的基地,学院对总体经费分为两类进行管理使用:(1)建设资金。(2)奖励与管理资金。其中建设资金占总体经费的2/3,奖励与管理资金占总体经费的1/3 

1)建设资金使用方式:教务处按照立项情况将资金划拨给各示范性实践教学建设基地。划拨时间为确定立项后一个月内。各基地对资金按照建设所需具明使用。 

 2)奖励与管理资金使用方式:此部分的30%用于教务处根据建设需要所进行的项目管理,此部分的另外70%用于奖励基地。在结项评估时能够达到优秀或良好的示范性实践性教学建设基地方能获得相应奖励。 

四、结项要求 

项目结束时由教务处组织校内专家进行结项评审。结项需满足如下要求: 

1、按照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完成相应建设任务,达到示范性实践教学建设基地评估合格以上的水平。 

2、有示范性实践教学的各项实施工作文件、各类成果(形式不限)。 

3、提交结项书及相关说明材料。 

  对满足结项要求的各示范性实践教学建设基地,予以结项并统一挂牌(名称为广东工商职业学院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对示范性实践教学建设基地评估不合格者,不予延期,除交回未用经费外,基地须返还50%的已用建设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