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工商院教〔2011〕20号
关于编制2011级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
基本原则与若干规定的通知
学院各处(部、办)、系(部)、中心、馆: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各系2011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编制工作。现就如下事项做出具体规定:
一、编制2011级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原则
(一)我院的人才培养方案前称为“教学计划”。为了评估时与大多高职院校在这项工作的称谓上一致,现统一称谓为“人才培养方案”。
(二)继续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和《关于制定高职高专
教育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教高[2000]2号文附件1),以及《关于进一步提高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粤教高[2007]102号)等文件精神,并始终以上述文件作为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文件。
(三)遵循校训“重知识、更重能力、尤重品德”,执行“知识、技能、品德、人文素质”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方针,把知识、思想品德、专业技能与综合素质的教学内容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之中。
(四)在专业技能培养方面,以围绕获取本专业(行业)高、中级职业技能资格证书为目标,以专业核心能力的形成为中心,合理设置理论和实践课程。
(五)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学时、学分的分配应实行保证重点、兼顾均衡的原则:
1.重视思政课、公共必修课和公共选修课,在保证通识教育的原则下,充分尊重学生的个性选择和个性发展。
2.为了增强学生创业的基本知识和提升发展的基础能力,全院各专业均开设《管理基础》与《财务管理基础》两门公共必修课程,各为32学时、2个学分。
3.突出专业主干课的学时、学分的分配,兼顾专业选修课的学时、学分安排。各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度减少专业课程门数及学时、学分,适当增加专业选修课程的门数、学时和学分。
4.切实做好学院内外实训、实践教学安排,实训项目应保证学生的专业核心技能训练与专业资格或技能考证要求。
(六)创业素质的培养。通过课堂授课、专项竞赛、模拟训练、项目驱动等教育教学方式,增强和培养学生的创业意识、创业能力和创业精神。
(七)严格执行“双证书”毕业制度。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获取毕业证书外,必须取得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高、中级本专业或相关专业认可的高、中级职业技能证书。各个专业应根据专业特点及学生就业需要,从实际出发,在人才培养方案内,提供不少于2个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高级或中级职业技能证书的信息,供学生选择报考,鼓励学生努力考取高级技能证书。
二、编制2011级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若干规定
(一)全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主要栏目严格统一,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 学制与招生对象
2. 培养目标
3. 职业岗位(群)
4. 人才培养规格要求
5. 课程设置说明
6. 技能考证
7. 教学进程安排
8. 集中独立实训实践教学进程安排
9. 各类课程学时学分数量与比例
(二)已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原称教学计划),可在2010级教学计划的基础上进行编制;新开设的专业和采取全新培养方式(如已确认订单式培养等)的专业,必须编制新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三)课程设置说明应详尽,具体可参见2010级教学计划。
(四)技能考证安排应包括培训、考证时间、考证项目及等级。
(五)大学英语和计算机应用基础两门课程,执行肇工商院[2010]81号和肇工商院[2011]10号文件进行教学。
(六)集中独立实训教学应包括校内与校外两部分,既要充分利用校内实训场所,又要努力开展校企合作、顶岗实习工作,尽可能开发和利用社会的人才培养资源。
(七)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学时与学分
1. 学时:在专业教学计划中,总学时一般控制在2300学时以内(工程技术类专业不超过2400学时),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所占比例各为50%。在具体的安排上,基础课约占25%-30%;专业课(包括专业基础、专业主干课、专业选修课)约占60-65%;公共选修课(包括管理通识、人文与艺术修养等课程)约占10-15%,但不得少于10%。原则上周学时应控制在每周22-24学时。
2.学分:总学分为140学分,原则上理论课16学时折合为1学分,实践实训课32学时折合为一个学分。
(八)全院的公共必修课程和公共选修课程实行统一排课和归口管理。
三、编制2011级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几点要求
(一)人才培养方案的编制是一项重要工作,各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好这项工作的落实,认真审核把关;各系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对人才培养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要进行充分论证,确保其科学、合理、可行。
(二)第三学年安排毕业实习或顶岗实习。各系(部)要切实按学院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毕业(顶岗)实习的组织和管理,制订具体的实习计划,并认真进行实习考核。
(三)课程考核方式改革。要尽量减少单一笔试考试课程门数而增加笔试与实践技术考核结合的课程门数。每学期考试课程不应超过4门。
(四)关于毕业资格。遵照《肇庆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严格执行“双证书”毕业制度。
(五)各专业要进一步合理调整课程设置,适度减少传统的课堂授课,以增加校内实训和校外实践课时,对于课量不足的教师要进入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工作和顶岗锻炼活动。要避免因人设课、重复设课等问题。
(六)各教研室主任必须按学院教务处统一制定的模板编制人才培养方案,不得随意更改格式(包括页面设置、字体、字号、行距及项目符号等)。
特此通知。
点击下载附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doc
二○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主题词:教务 培养方案 通知
抄报:学院董事会领导、学院领导。
肇庆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1年7月11日印发